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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绵阳市儿童医院外墙照明设计方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 : 2020-09-16     浏览量 : 840

根据儿童医院项目建设需要,拟面向社会征集采购一套儿童医院外墙照明设计方案,欢迎有资质的商家前来磋商。

一、项目名称:儿童医院外墙照明设计方案

二、采购形式:竞争性磋商

三、设计要求:结合周边环境,从人的需求角度,合理设计出适应儿童医院特色的夜景照明特点,从而满足不同的使用功能和审美要求;鼓励采用新技术,同时注重项目实施性,能满足对儿童医院创新的服务进行宣传。

四、设计费用:8000元以内。

五、其他要求:根据商家的设计方案效果、报价、服务能力、综合实力综合评分(详见评分标准),选出最优方案。后续需提供项目完整效果图,并编制照明设计项目采购清单。


请有意愿参与的商家,将企业服务资质(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项目设计初方案效果图及方案报价单加盖鲜章后封印,于927日前交到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宣传科,如需现场勘查,请提前电话联系,如需现场勘察,请提前电话联系。

联系人:宣传科  张 昕

联系电话:0816-2383035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花园北街8号 市妇保院行政办公区210宣传科


绵阳市儿童医院外墙照明设计方案综合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1

报价30%

3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下浮率最高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设计费用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30。(报价得分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按财库[2011]181号文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如投标人均为微小型企业,则不必再扣除)。

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经济专家评审因素

3

设计效果图

50

1.     评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设计范围要求,分别对所展示的效果图的美观性、视角完整性、设计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定,优得40分,良得20分,中得10分,差不得分。

2.    进行了载体分析的得2分,提供了鸟瞰图的得5分,提供了正面效果图的得2分,提供了灯具布置图的得1分。

技术专家评审因素

5

后续服务5%

5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后续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应时间,服务人员配置,后期服务保障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分,后续服务响应时间快,服务人员配置合理,具备本地化后续服务机构的得5分;后续服务响应时间较快,服务人员配置欠佳,不具备本地化后续服务机构的得3分;后续服务响应时间慢,服务人员配置不合理,不具备本地化后续服务机构的得1分;

共同评分因素

6

综合实力15%

15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得5分。

投标人具有照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资质的得5分,具有照明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得10分。

共同评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