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号

满意度调查

公示公告

当前位置 : 首页 - 医院资讯

关于污水、废气检测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09-09     浏览量 : 808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妇幼保健院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污水、废气检测项目,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污水、废气检测项目;
二、采购限价:见附表1;
三、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
四、供应商资格及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7.2供应商须提供“截至谈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7.3须具有四川省内固定独立实验室(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7.4须提供在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中登记备案凭证(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五、技术性要求:
1、企业应按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全省服务性环境监测工作监管的通知》(川环发[2019]25号)的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2、监测内容及要求:(1)按照我院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污水处理站水质进行采样和检测;(2)按照我院排污许可证要求对污水站废气进行采样和检测;(3)所有监测结果均以CMA认证监测报告的形式呈现,向医院提供纸质版和扫描版。
六、商务要求:
1.前三年内(2018-2020)承担过重点排污单位的排污许可证年度自行监测项目,提供业绩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2.采样过程中所需的采样仪器、容器等设施设备由企业自行提供;采样完成后,须在2周内返回当次采样的检测报告。
3.企业自行负责采样人员的安全,若往返医院及采样过程中发生任何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经济处罚及赔偿责任均由中标单位承担。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1年09月13日-2021年09月1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此时间后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绵阳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2楼240办公室。
八、供应商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期限、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及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九、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一正一副):
密封响应文件,密封袋须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满足技术性要求及商务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原件、报价单组成。
资格文件包括:
①采购公告第四条中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④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十、谈判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邓老师
联系电话: 0816-2216029

附件:/upload/file/202109/09/202109091728456810.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