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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化学性废物处置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10-21     浏览量 : 594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妇幼保健院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化学性废物处置项目(第二次),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化学性废物处置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限价:见附件限价表;

三、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

四、供应商资格及证明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7.2供应商须提供“截至谈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7.3须具备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核准经营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类别必须涵盖我院需处置的全部化学性废物。

五、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11022-202110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此时间后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绵阳市妇幼保健院行政楼2240办公室。

六、供应商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期限、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及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七、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密封响应文件,密封袋须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报价单等组成。

资格文件包括

①采购公告第四条中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④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十、谈判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邓老师

       联系电话: 0816-2216029

附件:/upload/file/202110/21/20211021173136640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