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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妇幼保健院 绵阳市儿童医院
关于职工食堂供应商项目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22-07-21     浏览量 : 1329

为保障全院职工正常就餐需求,绵阳市妇幼保健院拟采用比选方式采购职工食堂供应商项目,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职工食堂供应商采购项目

二、项目简介:

1、为我院三个院区职工约640人(餐补卡消费)提供营养、优质的早餐、午餐、晚餐及其他临时供餐,我院仅负责提供临园院区、花园院区的经营场地,成交供应商负责采购安装经营所需的设施设备、院区之间的转运车辆、服务场所的装饰装修(水、电、气表、管路改造等)及工作人员配置。

2、医院按每月4000元收取管理费,水、电、气费据实收取,其它所有相关设施设备由供应商自行提供。

三、采购方式:比选(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为成交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 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负责人、自然人本人)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供应商须提供“截至谈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九)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技术性要求:具体见附件。

六、商务要求:

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签订合同后的15个日历日内,供应商需完成食堂装修、设施设备、人员配置到位,达到为三个院区的职工提供就餐服务的能力(提供承诺函)。

2、费用结算和支付时间:

①管理费按每月4000元收取,水、电、气费据实向成交供应商收取。

②职工用餐补卡消费后的实际金额,于次月进行结算,结算金额按实际消费额度支付(供应商需给医院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

3、项目地址:绵阳市涪城区花园北街8号职工食堂。

七、评分标准:

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1

价格

10分

按招标文件规定餐费价格的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10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在招标文件规定餐费价格上每上浮1%,1分,扣完为止。

2

人员配置

14

1.供应商具有厨师证一个得2分,最多得8分。

2.供应商具有营养师证一个得3分,最多得6分。

注:需提供证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不得分。

3

服务方案

36

1)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保障及配送时效性方案进行评审,提供完整且描述详细,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2分;方案内容描述基本完善、基本详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6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与本项目完全无关的方案,本项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提供完整且描述详细,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2分;方案内容描述基本完善、基本详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6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与本项目完全无关的方案,本项不得分。

3)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餐饮服务生产、卫生、人员管理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提供完整且描述详细,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2分;方案内容描述基本完善、基本详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6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与本项目完全无关的方案,本项不得分。

4

售后和增值服务方案

20

1)根据供应商承诺的售后服务(如:服务态度、饭菜质量投诉处理)方案进行评审,提供完整且描述详细,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0分;方案内容描述基本完善、基本详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5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与本项目完全无关的方案,本项不得分。

2)根据供应商承诺的增值方案进行评审,提供完整且描述详细,完全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有利于项目实施的得10分;方案内容描述基本完善、基本详细、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并基本能满足项目要求的得5分;未提供方案或提供与本项目完全无关的方案,本项不得分。

5

业绩

20

1)对投标供应商20191月以来的类似项目业绩进行评审:每提供一个类似业绩的得2分,最多得10分。

注: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对投标供应商现有经营 状况进行评审:①菜品种类、质量、质感、色泽等,②就餐环境,③厨房环境,④工作人员操作,⑤相应设施设备等必须符合本次采购标准。每提供一个完整的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且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5分(每有1项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最多得10分。

注:经营场所证明材料须提供经营场所相关照片(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2-2022年7月26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此时间后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按顺序扫描成PDF版本并发送至邮箱645273723@qq.com

八、供应商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鲜章);

2、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期限、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业务代表及公司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九、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密封响应文件,密封袋须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组成:

2.1资格证明材料(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的全部内容,其中第一点提供营业执照,第二至九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并按顺序依次放置);

2.2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期限、授权内容、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司法人和/或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3满足技术性要求及商务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报价单组成。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十、谈判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2年7月28日下午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绵阳市妇幼保健院门诊楼8楼803室。

十二、成交结果公布及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结果在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到绵阳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邓老师
联系电话: 0816-221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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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绵阳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采购科

                                      2022年7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