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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花园院区2、3号楼
连廊改造项目(第三次)的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05-05     浏览量 : 1262

因工作需要,绵阳市妇幼保健院拟采用比选方式采购花园院区2、3号楼连廊改造项目(第三次),现面向社会公示,诚邀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此次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花园院区2、3号楼连廊改造项目(第三次);
二、采购预算:6.5万元(大写:陆万伍仟元整);
      采购最高限价:6.5万元(大写:陆万伍仟元整);
三、采购方式:比选(综合评分法);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具有建筑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7.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3四川省省外企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按川建发【2016】473 号文取得的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技术性要求及商务要求:详见附件1。
六、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png
七、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05月06日-2023年05月09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此时间后递交资料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将报名资料按顺序扫描成PDF版本并发送至邮箱645273723@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八、供应商报名时需递交的资料: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九、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1、密封响应文件,密封袋须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
2、响应文件组成:
2.1资格证明材料(本公告第四条要求的全部内容,其中第一点提供营业执照,第二至八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并按顺序依次放置);
2.2本公司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期限、授权内容、联系方式等信息)、公司法人及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2.3满足技术性要求及商务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或者承诺函、报价单组成。
备注:以上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
十、开标时间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05月11日下午14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绵阳市妇幼保健院3号楼九楼会议室(绵阳市涪城区花园北街8号)。
十二、成交结果公布及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结果在绵阳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到绵阳市妇幼保健院招标采购科领取成交通知书。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 刘老师 罗老师 联系电话: 0816-2216029
附件1(技术及商务要求)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