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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实行市场调节价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公示

发布时间 : 2024-04-08     浏览量 : 833

根据《关于印发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431号)、《关于印发四川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580号)、《关于放开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6﹞660号)、《关于规范公立医疗机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8)451号),现将我院实行特需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其中特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仅在特需医疗服务开展中适用。

公示期:2024年48日至2024年412日,5个工作日。收费标准自公示期满开始执行。

 

附件:绵阳市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市场调价医疗服务项目定(调)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