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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知多少?

发布时间 : 2016-09-18     浏览量 : 14627

《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的,证明婴儿出生状态、血亲关系。申报国籍、户籍。取得公民身份号码的法定医学证明,作为人生第一证的《出生医学证明》,这是它的目的意义的,大家知晓的却不多,且不注意妥善保管,并随着出国留学等情况的增加,补办或更换的人群也越来越多,怎么补办?需要什么条件?等等,下面为大家一一讲解。

首先,大家要知晓,1996年1月1日以前出生的公民不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如需出生证明,以“出生公证书”为合法有效文件。因此,1996年以前出生的小孩就不必到医院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了。

其次,关于首发。

首发是指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姓名及父母信息由领证人填写,填写时需提供新生儿父母有效证件原件,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其中1、新生儿姓名:父母一方为外籍,新生儿姓名可填写中文或英文,国内落户只能中文;用第三方姓氏必须有父母出具的户口登记机关同意上户的声明。2.新生儿父母信息:“年龄”栏系统自动生成新生儿出生时其父母的年龄;父亲或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在“国籍”栏分别填写“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未提供民族信息的“民族”栏填写“/”;“有效身份证号码”栏按照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居民户口簿的号码填写,港澳台身份证不认可。3.无法核定母亲信息:包括入院时随便写名字、偷渡的,医疗机构不受理,将来只能走机构外办理程序4.如果母亲有两个身份证导致有效身份信息与住院登记的产妇姓名等相关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应当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相关证明,必要时亲子鉴定。 5.没有母亲信息的:用父亲亲子鉴定签发。6.未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应当提供本人签字的书面证明,签发出生证时在父亲信息相应栏目处填写“/”。新生儿母亲书面申明内容包括①母亲自动放弃父亲信息 ②涉及侵犯父亲权利的所有法律责任母亲愿意承担以后需要添加父亲信息,必须亲子鉴定,父子相符才能添加。7.没有父母信息的:不签发,由公安机关解决。机构内出生的由具有助产资质的本机构签发;机构外出生签发为机构 县(区)级管理单位。

再次,关于换发。

换发是指原签发机构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生医学证明》无效;或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要求更改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信息的,1、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的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 2、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 。其余情况一概不予换发。换发机构为原签发机构

第四,关于补发

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为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医学证明》丧失的新生儿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补发需要由新生儿父母提出书面申请、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等材料,依据领证人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给予补发,补发内容和原证信息一致。补发机构为县(区)级管理单位;

第五、医疗机构外出生的签发

指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的新生儿,包括家庭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

父母只能在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提供新生儿父母签字的“亲子关系声明”(统一格式)和拟落户地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门诊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