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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院本部连廊搭建遮雨棚项目(第四次)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 : 2021-08-26     浏览量 : 692

院本部连廊搭建遮雨棚项目(第四次)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院本部连廊搭建遮雨棚项目(第四次);

二、采购预算: 36000元(大写:叁万陆仟元整);

三、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在密封报价的基础上,进行一轮或多轮谈判;

四、成交原则: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实质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进行确定。

五、供应商资格: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原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原件);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

7.2供应商须提供“截至谈判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7.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以供应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证明材料为准);

7.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10830日至20210901日上午08:30- 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四川省绵阳市花园北街8号(绵阳市妇幼保健院)行政办公区240

(三)报名资料:

1)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验原件);

2)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鲜章)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若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技术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付款方式:本工程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90%,剩余合同总价10%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一年),待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承包方在收款前提供全额发票)。

九、报价文件的编制要求:

密封报价文件,密封袋须注明项目名称及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公章。报价文件由资格文件和报价单组成。

资格文件包括:

采购公告第四条中供应商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鲜章。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购 人:绵阳市妇幼保健院 

系 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816-221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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